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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一手 · #无人机清除筛选

  1. SESAR 空管单一欧洲天空22

    Future Needs 发布白皮书:分析欧洲 U-space 服务的真实市场需求

    Future Needs 在 BURDI Digital Sky Demonstrator 框架下发布白皮书《Pricing the Sky》,基于 42 家现有及潜在无人机运营商的调查,分析其对 U-space 服务的支付意愿与采用障碍。研究显示 U-space 仍呈婴儿市场特征,需求多基于具体任务,更适合按次付费模式,监管模糊是主要障碍。白皮书呼吁跨境协调、降低准入门槛并以用户为中心设计服务。

  1. FAA 新闻稿62

    FAA 先进空中交通整合试点项目在北卡罗来纳州启动 eVTOL 演示飞行

    美国交通部先进空中交通整合试点项目(eIPP)在北卡罗来纳州完成首次演示飞行,北卡成为该项目第五个启动地点,此前得克萨斯州于本月早些时候启动。

    推荐理由: FAA 通过 eIPP 在第五个州开展 eVTOL 实飞并采集数据用于后续规章制定,可观察先进空中交通从试验到立规的路径。

  1. 日本国土交通省 航空局62

    日本国土交通省首次向两家认定USP授予ID,启动无人机运航管理服务

    日本国土交通省于9月16日首次向符合航空局要求的无人机运航管理服务提供商(认定USP)授予ID,获授ID的为株式会社NTT数据与KDDI SmartDrone株式会社(按五十音顺序)。

    推荐理由: 日本国土交通省首次向两家认定USP授予ID,UTM制度从审查要领取向服务落地,可了解其无人机运行管理框架的推进节奏。

  1. EASA 欧洲航空安全局12

    EASA IAM 实施论坛议程公布,10 月 27-28 日在科隆举行

    2026 年 EASA 创新空中交通(IAM)实施论坛议程已公布,会议将于 10 月 27-28 日在科隆 EASA 总部及线上举行,主题为“从规则到现实:加速欧洲创新空中交通”。本届为第二届论坛,议程围绕 U-space、VTOL 和 UAS 三大领域,涵盖 U-space 简化、eVTOL 认证与投入运营、BVLOS 与跨境 UAS 运行、自动化与安全等议题。

  1. NATS(英国空管服务商)22

    NATS Aviation Index:英国公众视航空业为经济与全球连通的关键

    NATS 发布最新 Aviation Index 报告显示,82% 的英国公众认为航空业对英国经济重要,90% 认可其对英国全球连通地位的贡献。68% 认为机场扩建离不开英国空域现代化,64% 支持将空域更新纳入政府基础设施改革计划。该调查由 Ipsos 于 4 月 17-21 日在线进行,1,220 名 18 岁以上英国公众参与。

  1. CANSO 空管服务商协会12

    第十七届 Leiden-Sarin 国际航空法模拟法庭竞赛在纳米比亚大学举行

    第十七届 Leiden-Sarin 国际航空法模拟法庭竞赛在纳米比亚大学举行,2026 年案例聚焦高空运行(HAO)、针对 CNS/ATM 基础设施的网络攻击、干扰与欺骗导致的电子干扰、UAS 运行及《开普敦公约》下第三方融资人快速救济问题。超过 20 支队伍参赛,McGill 大学获冠军,Leiden 大学获亚军及最佳书面陈述奖。第十八届将于 2027 年春季由捷克布拉格查理大学法学院主办。

  1. 香港民航处 · 中文新闻稿37

    香港民航处提醒市民留意昂船洲、维多利亚港及蓝塘海峡临时限制飞行区规定

    香港民航处6月30日提醒,7月2日至6日昂船洲、维多利亚港及蓝塘海峡一带设立临时限制飞行区,除政府飞行服务队航机外所有航空器不得进入,并限制模型飞机、风筝、系留气球等飞行活动。民航处已透过航行通告知会航空公司及机师,并透过小型无人机电子平台「SUA一站通」说明详情。

  1. UK CAA 英国民航局26

    英国 CAA 发布 2025 年度空域现代化进展报告

    英国 CAA 发布 2025 年度空域现代化进展报告,覆盖 2025 年 1 月至 12 月,涉及 9 个交付要素及多个项目,并说明延误或关注领域及缓解措施。报告要点包括设立 UK Airspace Design Service(UKADS)以协调推进伦敦终端空域各机场的空域变更方案(ACP),以及设立新的 UK Airspace Support Fund。

  1. EASA 欧洲航空安全局47

    EASA 与 EUROCONTROL 发布电子识别应用场景,推动共享空域安全

    EASA 与 EUROCONTROL 联合航空业界制定了两份电子识别(EC)应用场景描述,分别覆盖空对空场景与无 ATC 服务的 U 空间场景。空对空场景中,装备 EC 设备的航空器可广播自身位置并接收周边航空器信息,提升飞行员交通态势感知;U 空间场景中,U-space 服务提供商(USSP)接收有人机 EC 信息并转给无人机操作员,以规避碰撞风险。

  1. UK CAA 英国民航局62

    英国政府拨款近 5000 万英镑,通过 CAA 推进无人机与飞行出租车监管改革

    英国政府于 2026 年 5 月 5 日宣布拨款近 5000 万英镑,通过英国民航局(CAA)推动无人机和先进空中交通(如电动飞行出租车)的监管改革与数字化建设。

    推荐理由: 英国政府通过 CAA 投入近 5000 万英镑推进无人机与先进空中交通监管改革,其中超半数用于建立无人机远程识别系统,相关运营方可据此了解审批流程与合规要求的变化方向。

  1. AAIB 英国事故调查局42

    AAIB 发布 Experimental Drone Variant 4J 无人机失控调查

    AAIB 对 Experimental Drone Variant 4J 固定翼无人机在一次验证试飞中指挥控制链路丧失展开调查,确认无人机飞越安全区域后终止飞行,随后坠地并回收残骸。调查发现其导航模块故障导致无人机突破所在地理围栏区域。运营方已采取安全措施,在系统内引入可切换至其他导航源的降级逻辑,并修改用户界面,以便在定位数据异常时向远程驾驶员发出明确告警。

  1. AAIB 英国事故调查局38

    AAIB 调查 Velos V3 无人机:加装 ADS-B Mode S 应答机后首飞坠地

    AAIB 调查发现,一架 Velos V3 无人机在加装 ADS-B Mode S 应答机后的首次飞行中出现一系列错误飞行通道输入并坠地,应答机很可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干扰。CAA 的运行授权流程未充分评估该应答机的使用情况。运营人已改用低功率电子识别(EC)设备,监管机构正更新其运行授权与 UAS 风险评估。

  1. 中国民航局 · 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82

    民航局解读《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2026年5月1日起实施

    民航局组织编写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经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将于2026年5月1日起实施,要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在运行全过程主动报送身份、位置、速度、状态等运行识别信息。

    推荐理由: 民航局解读无人机运行识别强制性国标,明确了两种识别模式与分阶段实施时间,相关厂商和运行人可据此安排产品升级与合规节奏。

  1. 中国民航局 · 政策法规司80

    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民用航空法,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2025年1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法律共十六章,涵盖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航空人员、民用机场、空中航行、公共航空运输、通用航空、搜寻援救和事故调查、发展促进与监督管理等内容。

    推荐理由: 修订后的民用航空法全文公布,涉及空域管理、飞行管理、适航审定与低空经济等条款,相关单位可据此对照现行制度安排。

  1. AAIB 英国事故调查局40

    AAIB 发布 Tekever AR5 Evolution MK 2.3(G-TEKG)无人机指挥单元断电事件调查报告

    AAIB 就 Tekever AR5 Evolution MK 2.3(G-TEKG)无人机指挥单元断电事件发布调查报告。该机在运行中因笔记本从指挥单元供电网络断开导致 UPS 被隔离而失电,应答机全程开机、对 ATC 可见,飞机进入等待航线直至恢复应急通信后飞回基地。运营商内部调查后已改进内部程序、线路图与标识,并升级 UPS 续航能力。

  1. 新加坡民航局 CAAS 新闻66

    新加坡民航局要求 250g 以上无人机自 2025 年 12 月 1 日起配备广播远程识别

    新加坡民航局(CAAS)宣布,自 2025 年 12 月 1 日起,所有重量超过 250g 的无人机(UA)必须配备广播远程识别(B-RID),但已获运营许可并使用 FlyItSafe 手机应用操作的无人机,以及在室内或封闭环境中运行的无人机可豁免。

    推荐理由: 新加坡民航局明确 B-RID 强制要求、豁免范围与罚则,无人机运营方可据此核对自身合规状态。

  1. 新加坡民航局 CAAS 新闻48

    新加坡民航局在2025年F1新加坡航空新加坡大奖赛期间设立临时限制区

    新加坡民航局(CAAS)将于2025年10月2日至6日在部分区域设立临时限制区(TRA),以保障公众安全及大奖赛航拍直升机低空飞行安全。该TRA从地面延伸至平均海平面以上4,000英尺,期间禁止风筝、系留气球及无人机等所有航空活动,除非已获CAAS许可。无证进入属违法,首次定罪最高罚款2万新元,再犯最高罚款4万新元或监禁15个月。

  1. 香港民航处 · 中文新闻稿38

    香港民航处提醒市民留意蓝塘海峡、维多利亚港及昂船洲一带临时限制飞行区规定

    香港民航处9月26日提醒,9月30日至10月3日若干时段将在蓝塘海峡、维多利亚港及昂船洲一带设立临时限制飞行区,除政府飞行服务队航机外所有航空器不得进入,并限制模型飞机、风筝、繫留气球等飞行活动。民航处已透过航行通告知会航空公司及机师,并经小型无人机电子平台「SUA一站通」公布详情。

  1. 新加坡民航局 CAAS 新闻71

    亚太 24 个民航当局联合发布空中出租车与无人机监管参考材料

    2025 年 7 月 14 日,亚太地区民航当局在新加坡举行的第 2 届亚太 AAM 监管机构会议上发布《监管机构促进先进空中交通(AAM)运行监管参考材料》,由 24 个亚太国家和地区共同制定,用于支持空中出租车和无人机的商业运行。

    推荐理由: 亚太 24 个民航当局联合发布 AAM 监管参考材料,并计划提交 ICAO 供全球参考,可了解区域监管协同的路径。

  1. 香港民航处 · 中文新闻稿40

    香港民航处提醒市民留意7月3日至7日临时飞行限制区规定

    香港民航处6月30日提醒,7月3日至7日东博寮海峡、维多利亚港西面锚地、维多利亚港及蓝塘海峡一带将设立临时飞行限制区,除政府飞行服务队航机外所有航空器不得进入,并限制模型飞机、风筝、系留气球等飞行活动。民航处已通过航行通告知会航空公司及机师,并通过小型无人机电子平台「SUA一站通」说明详情。

  1. 新加坡民航局 CAAS 新闻60

    新加坡民航局为2025年国庆飞行活动设立临时限制区

    新加坡民航局依据《航空导航令》在2025年6月、7月和8月的特定日期设立临时限制区(TRA),以保障国庆2025(NDP 2025)低空飞行活动的公众与航空器安全。

    推荐理由: 新加坡民航局公布国庆飞行活动期间临时限制区的具体日期、时段与高度范围,相关无人机与航空活动运营方可据此核对本地作业安排。

  1. 新加坡民航局 CAAS 新闻44

    CAAS 就亚太先进空中交通参考材料征求行业反馈,以促进无人机与空中出租车运营

    新加坡民航局(CAAS)就 24 个亚太国家与行政当局联合制定的先进空中交通(AAM)参考材料征求行业反馈,意见征集期为 2025 年 4 月 2 日至 23 日,材料拟于 2025 年 7 月通过并发布。该材料涵盖 eVTOL 飞机的认证与接收、投入服务(EIS)法规、机构合作、经济政策、能力建设及社会接受度六个领域,以及 UAS 的 BVLOS 运行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两个方面。

  1. 香港民航处 · 中文新闻稿23

    香港民航处为启德百年飞行演示设立维港临时限制飞行区

    为纪念由启德起航的香港百年航空历史,活动主办机构将于3月30日下午在维多利亚港进行飞行演示,民航处将在维港一带设立临时限制飞行区,限制放飞无人机、风筝、繫留气球或大量气球等活动。民航处将通过小型无人机电子平台「SUA一站通」及航行通告说明临时限制飞行区详情,演示会视乎天气情况,详情由主办机构稍后公布。

  1. 新加坡民航局 CAAS 新闻62

    新加坡民航局放宽无人机注册与运行限制,2025年2月14日起生效

    新加坡民航局(CAAS)宣布自2025年2月14日起取消每家公司和个人注册250g以上无人机的数量上限,并允许商业无人机在指定区域内每周七天运行至400ft AMSL,此类许可审批时间由五个工作日缩短至三个工作日。

    推荐理由: 新加坡民航局一次性放宽无人机注册数量、运行高度与审批流程,并给出2025年2月14日的统一生效时间,可对照本地无人机管理规则。

  1. 香港民航处 · 中文新闻稿22

    香港民航处提醒市民留意招商局码头一带临时飞行限制区规定

    香港民航处将于11月21日上午9时至11月25日下午4时在招商局码头一带设立临时飞行限制区,除政府飞行服务队航机外,所有航空器及放飞模型飞机、风筝、系留气球等活动均不得进入。民航处已通过航行通告知会航空公司及机师,并通过小型无人机电子平台「SUA一站通」说明详情。

  1. 新加坡民航局 CAAS 新闻62

    新加坡CAAS要求250g以上无人机自2025年12月1日起配备广播远程识别

    新加坡民航局(CAAS)宣布,自2025年12月1日起,所有重量超过250g的无人机(UA)须配备广播远程识别(B-RID),已获运营许可并使用FlyItSafe手机应用操作、或在室内及封闭环境运行的无人机除外。

    推荐理由: 新加坡对250g以上无人机提出广播远程识别强制要求,并给出免费模块申请窗口与豁免范围,可供无人机运行与监管方对照本地规则。

  1. 香港民航处 · 中文新闻稿22

    香港民航处与警方联合宣传《小型无人机令》,并为C919维港飞行演示设立临时限制飞行区

    香港民航处联同警方于12月13日在维港两岸及山顶一带开展《小型无人机令》联合宣传行动,派发单张并讲解限制飞行区位置。为配合C919飞机于12月16日(周六)进行飞行演示,民航处将在维港一带设立临时限制飞行区,限制放飞无人机等活动,详情通过「SUA一站通」平台说明。《小型无人机令》(第448G章)已于2022年6月1日生效,违者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1. 香港民航处 · 中文新闻稿22

    國家自主研製C919及ARJ21飛機抵港 周六C919飛越維多利亞港演示

    國家自主研製的C919及ARJ21飛機於12月12日下午抵達香港,以水門禮迎接,展開訪港活動。C919將於12月16日上午10時30分由香港國際機場起飛,自西至東飛越維多利亞港上空兩次;民航處在維多利亞港一帶設立臨時限制飛行區,限制放飛無人機、風箏及氣球等活動,並透過「SUA一站通」及航行通告公布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