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SA 最新审查调整中东与波斯湾地区 CZIB
2026年3月18日,经欧盟航空安全综合风险评估组(IRAG)评估后,欧盟委员会与 EASA 修订中东与波斯湾地区冲突区信息公告(CZIB),以反映军事活动水平与地理分布差异等冲突态势变化。新 CZIB 有效期至3月27日。欧盟委员会与 EASA 会同成员国将继续密切监控局势,评估欧盟航空器运营人风险水平升降。
2026年3月18日,经欧盟航空安全综合风险评估组(IRAG)评估后,欧盟委员会与 EASA 修订中东与波斯湾地区冲突区信息公告(CZIB),以反映军事活动水平与地理分布差异等冲突态势变化。新 CZIB 有效期至3月27日。欧盟委员会与 EASA 会同成员国将继续密切监控局势,评估欧盟航空器运营人风险水平升降。
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发布《中国民航飞行员岗位胜任力评估专家组工作规则》,属规范性文件。该规则确立飞行员岗位胜任力评估专家组的工作机制,用于民航飞行员胜任力评估。

欧盟委员会发布意向征集,为 EASA 上诉委员会遴选主席、委员及候补委员候选人,入选者将列入名单供 EASA 管理委员会任命。该委员会依据 Regulation (EU) 2018/1139 设立,独立裁决针对 EASA 在证书、声明登记、企业调查及费用征收等事项上的决定提出的上诉,也负责 EU Flight Emissions Label 相关个人决定的上诉。
2025年民航局完成《民用航空法》全面修订,新法于2025年12月27日正式公布,并公布《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等5部规章。全年航班正常率达91.09%,连续8年超80%;机场责任原因跑道侵入事件首次实现年度"零发生"。全年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78件,按期办结率100%。
EASA 发布 Easy Access Rules for Aerodromes(EAR for ADR)新修订版,提供 PDF、机器可读 XML 及全新改进的在线版,在线版优化了访问性能、提供规则条款永久链接并增强筛选、搜索与导航功能。
EASA 经成员国与欧盟委员会审查后,将中东与波斯湾地区冲突区信息公告(CZIB)延长至 2026 年 3 月 18 日。该 CZIB 最初于 2 月 28 日(周六)发布。
EASA 推出全新版式的一系列页面,用于展示其在全球各地区开展的技术合作项目与行动进展。这些项目主要由欧盟资助,与欧盟委员会、欧盟成员国及欧洲产业界合作实施,帮助非欧盟国家将法规与 EASA 标准对齐并强化航空监管体系。EASA 还与 ICAO 合作,参与 No Country Left Behind(NCLB)等全球倡议,支持各国和地区航空当局提升监管与监察能力。
EASA 发布改进版 Easy Access Rules 在线出版物,页面加载时间缩短至 2 秒以内,链接可近乎即时跳转。每条规则条款新增唯一永久链接(permalink),在修订和不同出版物间保持稳定,便于收藏与分享。
英国 CAA 与 UK Space Agency、MHRA、RIO 联合发布声明,将通过在指南、监管沙盒、案例研究和供应链对接方面的协作,为航天、生物制药企业提供支持性监管环境。
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党委2月2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传达民航局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通知要求。罗全福书记主持,李小鹏副书记介绍民航法修订主要内容,提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局方监管责任并推动两项监管模式创新。罗全福强调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民航法学习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EASA 于 2 月 28 日发布中东和波斯湾地区冲突区信息公告(CZIB),有效期至 3 月 2 日。3 月 2 日,成员国、欧盟委员会与 EASA 审查局势后,将该 CZIB 延长至 3 月 6 日。
EASA 发布《2025 年 ReFuelEU Aviation 航空燃料参考价格》简报,给出 ReFuelEU Aviation 法规下合格 SAF 及常规航空燃料(CAF)的 2025 年参考价格。该价格供欧盟成员国确定 ReFuelEU Aviation 罚款及 EU ETS 下 SAF 支持机制时参考。简报为预发布版本,相关价格将纳入 2026 年 9 月发布的首份 EASA 技术报告。
中国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发布规范性文件《循证训练(EBT)实施管理规定》,对循证训练的实施作出规定。该文件归入规范性文件类别,具体条款与生效时间以原文发布内容为准。

推荐理由: 为什么值得看民航局以规范性文件形式明确循证训练(EBT)的实施要求,为训练大纲与课程设计提供统一依据。
中国民航局发布规范性文件《全天候运行规定》。该规定面向全天候运行场景,具体条款、适用范围及生效时间以民航局公布的正式文本为准。

民航局组织编写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经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将于2026年5月1日起实施,要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在运行全过程主动报送身份、位置、速度、状态等运行识别信息。
推荐理由: 为什么值得看民航局解读无人机运行识别强制性国标,明确了两种识别模式与分阶段实施时间,相关厂商和运行人可据此安排产品升级与合规节奏。
2025年1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法律共十六章,涵盖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航空人员、民用机场、空中航行、公共航空运输、通用航空、搜寻援救和事故调查、发展促进与监督管理等内容。
推荐理由: 为什么值得看修订后的民用航空法全文公布,涉及空域管理、飞行管理、适航审定与低空经济等条款,相关单位可据此对照现行制度安排。
12月15日,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党委召开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并传达民航局党组部署要求,罗全福书记主持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会议要求全力推进西南民航重点工作,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具体包括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握西南民航安全发展态势,以及推动强化安全责任、监管模式创新、“十五五”规划编制、优化航线网络布局、发展智慧民航等落地落实。
新加坡民航局(CAAS)与国家环境局(NEA)联合设立航空气象项目,聚焦雷电、颠簸、对流天气、地面风和凝结尾迹五个优先领域,以提升对天气影响空管、航司和机场运行的预测与管理能力。
推荐理由: 为什么值得看CAAS 与 NEA 联合设立航空气象项目并签署区域合作意向书,呈现了气象与空管协同应对天气影响的一种组织方式。
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下发《关于全力做好2025年西南地区冬季运行保障工作的通知》,部署冬季运行工作,并同步发布《冬季运行服务风险提示》。气象预测显示今冬西南地区"前冬偏暖干燥,后冬冷暖波动大",1月下旬至2月可能出现明显低温雨雪天气。《通知》要求在成渝区域运协委统筹下依托"全国-区域-机场"三级协同机制,并对除防冰效果、多场景保障预案等开展复盘评估。
英国民航局(CAA)发布法定指导文件,列出英国空域设计服务(UKADS)和空域协调服务(UKACS)的战略目标。英国交通部(DfT)与 CAA 拟通过修改 NATS(En Route)plc(NERL)的空中交通服务执照,将提供 UKADS 的任务交予 NERL;在 CAA 就 NERL 执照修改完成磋商的前提下,NERL 提供 UKADS 时须考虑这些战略目标。
推荐理由: 为什么值得看文件明确 UKADS 与 UKACS 的战略目标,并说明拟通过修改 NERL 执照将空域设计职责交予该公司。
新加坡民航局(CAAS)宣布,自2026年10月1日起对所有从新加坡出发的始发终到旅客、始发终到货运以及通用与商务航空航班征收可持续航空燃料(SAF)税,适用于2026年4月1日起售出的机票或服务。
推荐理由: 为什么值得看新加坡民航局公布 SAF 征费的生效时间、四档地理分区与各类航班费率,相关航司与运营人可据此核对售票与货运合同中的费用列示要求。
新加坡民航局(CAAS)成立新加坡可持续航空燃料公司(SAFCo),作为其全资拥有的非营利担保有限公司,为新加坡航空枢纽集中采购可持续航空燃料(SAF),并支撑新加坡国家 SAF 政策的实施。
推荐理由: 为什么值得看新加坡以法定征收的 SAF Levy 支撑集中采购,为观察国家层面 SAF 需求聚合与成本分摊机制提供样本。
新加坡民航局(CAAS)宣布,自 2025 年 12 月 1 日起,所有重量超过 250g 的无人机(UA)必须配备广播远程识别(B-RID),但已获运营许可并使用 FlyItSafe 手机应用操作的无人机,以及在室内或封闭环境中运行的无人机可豁免。
推荐理由: 为什么值得看新加坡民航局明确 B-RID 强制要求、豁免范围与罚则,无人机运营方可据此核对自身合规状态。
10月20日至22日,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党委书记罗全福率督导组赴重庆民航运行一线,就安全生产、队伍建设、枢纽建设和"十五五"规划编制开展督导调研。针对重庆江北国际机场严峻的鸟击防范形势,督导组于10月21日约谈重庆机场集团及江北机场,要求尽快完成督办整改,并针对鸟击航空器多发的西区二跑道科学评估调整跑道运行模式。
10月22日至23日,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党委书记罗全福率督导组赴云南机场集团、昆明长水机场、昆明航空、苏南瑞丽航空等单位开展换季安全检查和督导调研,实地检查鸟击防范、不停航施工管理及维修系统"开小灶"问题整改情况。督导组还听取各单位"十四五"任务完成和"十五五"规划编制介绍,并就冬季运行核心风险管控提出要求。
中国民航局印发《民用航空电信人员岗位培训管理办法》,将其列为规范性文件,对民用航空电信人员岗位培训作出管理规定。

新加坡民航局(CAAS)与阿根廷、Türkiye 于2025年9月25日在蒙特利尔 ICAO 第42届大会期间签署升级版航空服务协定。新加坡与阿根廷将1997年签署的 ASA 升级为开放天空协定(OSA),取消两国指定航司在频率、运力、航路和机型上的限制;与Türkiye 的协定允许双方航司每周运营最多17班客运及4班全货运服务。
FAA 与新加坡 CAAS 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在 ICAO 第 42 届大会上签署升级版 BASA-IPA,简化双方部分飞机改装设计的认可流程。FAA 将承认 CAAS 对飞机小改装、所有飞机维修及物品设计小更改的批准。双方于 2007 年首次签署 BASA-IPA,此次升级经联合审查并包含 FAA 对新加坡航空企业的实地走访。
2025年9月22日,新加坡交通部在国会一读提交《新加坡民航局(CAAS)(修正)法案》,拟修订2009年CAAS法案,为在新加坡实施可持续航空燃料(SAF)政策提供法律依据。
推荐理由: 为什么值得看新加坡以立法形式确立 SAF 征费与基金机制,为关注航空脱碳政策与成本传导的读者提供制度样本。
英国 CAA 发布 2024 年空域现代化战略年度进展报告,覆盖 1 月至 12 月,梳理 9 个交付要素及各自项目的进展、延误与缓解措施。报告披露英国空域设计服务(UKADS)已成立并完成范围与资金模式咨询,计划今年投入运行;希思罗机场部署 'pairwise' 以安全缩小落地间隔,伦敦各机场 ACP 大多进入第 3 阶段。

2025 年 9 月 3 日,新加坡民航局(CAAS)发布新加坡国家航空安全计划(2025-27),围绕四大优先领域提出 45 项行动,以应对跑道运行安全风险、人力约束与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射频干扰等新兴风险,以及新技术融入航空生态的挑战。
推荐理由: 为什么值得看新加坡民航局公布 2025-27 年国家航空安全计划,列出 45 项行动与四大优先方向,可供监管机构对照本地安全规划。
2025 年 8 月 5 日(新加坡时间),新加坡民航局(CAAS)修订民航规章,正式实施《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 14 中修订后的障碍物限制面(OLS)标准与建议措施(SARPs)。
推荐理由: 为什么值得看新加坡以主席身份参与 ICAO 障碍物限制面标准修订并率先落地,可了解新标准如何按运行类型释放机场周边空域。
2025 年 7 月 14 日,亚太地区民航当局在新加坡举行的第 2 届亚太 AAM 监管机构会议上发布《监管机构促进先进空中交通(AAM)运行监管参考材料》,由 24 个亚太国家和地区共同制定,用于支持空中出租车和无人机的商业运行。
推荐理由: 为什么值得看亚太 24 个民航当局联合发布 AAM 监管参考材料,并计划提交 ICAO 供全球参考,可了解区域监管协同的路径。
英国 CAA 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发布报告,通报 NATS 2023 年 8 月技术故障独立审查所提 34 项建议的整改进展,NATS 已完成其建议项,CAA 预计夏季完成全部验证。航司与机场承诺审查航班中断期间的旅客沟通与协助做法,CAA 将通过扩展合规计划及行业行为准则监督落实。CAA 将于年底前再报进展,预计大部分建议在 2026 年底前完成验证。

新加坡民航局(CAAS)就 24 个亚太国家与行政当局联合制定的先进空中交通(AAM)参考材料征求行业反馈,意见征集期为 2025 年 4 月 2 日至 23 日,材料拟于 2025 年 7 月通过并发布。该材料涵盖 eVTOL 飞机的认证与接收、投入服务(EIS)法规、机构合作、经济政策、能力建设及社会接受度六个领域,以及 UAS 的 BVLOS 运行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两个方面。
香港民航处3月24日发出新通告,要求本地航空公司由4月7日起禁止乘客在航班上使用外置充电器为便携式电子装置充电或为其本身充电,并禁止将其放置于行李架上。此前民航处已就近期多宗怀疑与乘客携带和使用外置充电器有关的安全事故,于上月发出通告提醒业界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于3月21日与本地航空公司代表会面。
新加坡民航局(CAAS)宣布自2025年2月14日起取消每家公司和个人注册250g以上无人机的数量上限,并允许商业无人机在指定区域内每周七天运行至400ft AMSL,此类许可审批时间由五个工作日缩短至三个工作日。
推荐理由: 为什么值得看新加坡民航局一次性放宽无人机注册数量、运行高度与审批流程,并给出2025年2月14日的统一生效时间,可对照本地无人机管理规则。
中國民航局、香港民航處和澳門民航局11月22日在澳門簽訂《聯合運行管理合作安排》及《適航審定緊密合作的諒解備忘錄》(修訂),由中國民航局副局長梁楠、香港民航處處長廖志勇和澳門民航局局長潘華健共同簽署。《合作安排》建立運行管理合作平台,促進安全資訊聯通並優化運行合格審定程序;《備忘錄》(修訂)擴大合作範圍至相互認受型號合格審定、無人機適航管理及航油航化管理。
新加坡民航局(CAAS)宣布,自2025年12月1日起,所有重量超过250g的无人机(UA)须配备广播远程识别(B-RID),已获运营许可并使用FlyItSafe手机应用操作、或在室内及封闭环境运行的无人机除外。
推荐理由: 为什么值得看新加坡对250g以上无人机提出广播远程识别强制要求,并给出免费模块申请窗口与豁免范围,可供无人机运行与监管方对照本地规则。
香港民航处表示高度关注国泰航空A350航机引擎零部件故障事件,自9月2日收到国泰通知后一直与其紧密联系并提出监管建议,9月3日与国泰工程部管理层会面掌握调查及维修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