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SA 发布 Easy Access Rules for Aerodromes 新修订版并推出在线版
EASA 发布 Easy Access Rules for Aerodromes(EAR for ADR)新修订版,提供 PDF、机器可读 XML 及全新改进的在线版,在线版优化了访问性能、提供规则条款永久链接并增强筛选、搜索与导航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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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SA 发布改进版 Easy Access Rules 在线出版物,页面加载时间缩短至 2 秒以内,链接可近乎即时跳转。每条规则条款新增唯一永久链接(permalink),在修订和不同出版物间保持稳定,便于收藏与分享。
EASA 发布《2025 年 ReFuelEU Aviation 航空燃料参考价格》简报,给出 ReFuelEU Aviation 法规下合格 SAF 及常规航空燃料(CAF)的 2025 年参考价格。该价格供欧盟成员国确定 ReFuelEU Aviation 罚款及 EU ETS 下 SAF 支持机制时参考。简报为预发布版本,相关价格将纳入 2026 年 9 月发布的首份 EASA 技术报告。
新加坡民航局(CAAS)、新加坡可持续航空燃料公司(SAFCo)与九家企业签署谅解备忘录,启动新加坡首个自愿可持续航空燃料(SAF)集中采购试点,签约于2月2日第3届樟宜航空峰会进行。
中国民航局发布规范性文件《全天候运行规定》。该规定面向全天候运行场景,具体条款、适用范围及生效时间以民航局公布的正式文本为准。

民航局组织编写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经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将于2026年5月1日起实施,要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在运行全过程主动报送身份、位置、速度、状态等运行识别信息。
推荐理由: 为什么值得看民航局解读无人机运行识别强制性国标,明确了两种识别模式与分阶段实施时间,相关厂商和运行人可据此安排产品升级与合规节奏。
新加坡民航局(CAAS)宣布,自2026年10月1日起对所有从新加坡出发的始发终到旅客、始发终到货运以及通用与商务航空航班征收可持续航空燃料(SAF)税,适用于2026年4月1日起售出的机票或服务。
推荐理由: 为什么值得看新加坡民航局公布 SAF 征费的生效时间、四档地理分区与各类航班费率,相关航司与运营人可据此核对售票与货运合同中的费用列示要求。
中国民航局印发《民用航空电信人员岗位培训管理办法》,将其列为规范性文件,对民用航空电信人员岗位培训作出管理规定。

2025年9月22日,新加坡交通部在国会一读提交《新加坡民航局(CAAS)(修正)法案》,拟修订2009年CAAS法案,为在新加坡实施可持续航空燃料(SAF)政策提供法律依据。
推荐理由: 为什么值得看新加坡以立法形式确立 SAF 征费与基金机制,为关注航空脱碳政策与成本传导的读者提供制度样本。
英国 CAA 发布 2024 年空域现代化战略年度进展报告,覆盖 1 月至 12 月,梳理 9 个交付要素及各自项目的进展、延误与缓解措施。报告披露英国空域设计服务(UKADS)已成立并完成范围与资金模式咨询,计划今年投入运行;希思罗机场部署 'pairwise' 以安全缩小落地间隔,伦敦各机场 ACP 大多进入第 3 阶段。

2025 年 8 月 5 日(新加坡时间),新加坡民航局(CAAS)修订民航规章,正式实施《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 14 中修订后的障碍物限制面(OLS)标准与建议措施(SARPs)。
推荐理由: 为什么值得看新加坡以主席身份参与 ICAO 障碍物限制面标准修订并率先落地,可了解新标准如何按运行类型释放机场周边空域。
2025 年 7 月 14 日,亚太地区民航当局在新加坡举行的第 2 届亚太 AAM 监管机构会议上发布《监管机构促进先进空中交通(AAM)运行监管参考材料》,由 24 个亚太国家和地区共同制定,用于支持空中出租车和无人机的商业运行。
推荐理由: 为什么值得看亚太 24 个民航当局联合发布 AAM 监管参考材料,并计划提交 ICAO 供全球参考,可了解区域监管协同的路径。
新加坡民航局(CAAS)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向 ICAO 赠送名为“Celestial Flight”的定制雕塑,纪念新加坡独立 60 周年及其与 ICAO 的长期合作,雕塑陈列于加拿大蒙特利尔的 ICAO 大楼。
新加坡民航局(CAAS)就 24 个亚太国家与行政当局联合制定的先进空中交通(AAM)参考材料征求行业反馈,意见征集期为 2025 年 4 月 2 日至 23 日,材料拟于 2025 年 7 月通过并发布。该材料涵盖 eVTOL 飞机的认证与接收、投入服务(EIS)法规、机构合作、经济政策、能力建设及社会接受度六个领域,以及 UAS 的 BVLOS 运行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两个方面。
香港民航处3月24日发出新通告,要求本地航空公司由4月7日起禁止乘客在航班上使用外置充电器为便携式电子装置充电或为其本身充电,并禁止将其放置于行李架上。此前民航处已就近期多宗怀疑与乘客携带和使用外置充电器有关的安全事故,于上月发出通告提醒业界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于3月21日与本地航空公司代表会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