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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与监管

民航主管部门的规章、标准、适航审定与监管执法

最新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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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新加坡民航局 CAAS 新闻71

    亚太 24 个民航当局联合发布空中出租车与无人机监管参考材料

    2025 年 7 月 14 日,亚太地区民航当局在新加坡举行的第 2 届亚太 AAM 监管机构会议上发布《监管机构促进先进空中交通(AAM)运行监管参考材料》,由 24 个亚太国家和地区共同制定,用于支持空中出租车和无人机的商业运行。

    推荐理由: 亚太 24 个民航当局联合发布 AAM 监管参考材料,并计划提交 ICAO 供全球参考,可了解区域监管协同的路径。

  1. 新加坡民航局 CAAS 新闻60

    新加坡民航局为2025年国庆飞行活动设立临时限制区

    新加坡民航局依据《航空导航令》在2025年6月、7月和8月的特定日期设立临时限制区(TRA),以保障国庆2025(NDP 2025)低空飞行活动的公众与航空器安全。

    推荐理由: 新加坡民航局公布国庆飞行活动期间临时限制区的具体日期、时段与高度范围,相关无人机与航空活动运营方可据此核对本地作业安排。

  1. 香港民航处 · 中文新闻稿62

    香港民航处公布2月27日空管事件内部调查结果

    香港民航处就2月27日一宗航空交通管制事件公布内部调查结果,指主要成因为人为因素,涉及空管人员未遵循既定程序安排航班起飞,导致两架航机未能保持所需分隔,事后两架航机继续按飞行计划前往目的地。民航处已向所有指挥塔空管人员重申相关空管程序和要求,涉事空管人员暂时被调离前线职务,并制订额外程序加强措施,包括加强相关运作程序和设备的监察。

    推荐理由: 香港民航处公布内部调查结论,说明2月27日空管事件成因与已采取的整改措施,可供了解监管方对空管差错的处置流程。

  1. 新加坡民航局 CAAS 新闻62

    新加坡民航局放宽无人机注册与运行限制,2025年2月14日起生效

    新加坡民航局(CAAS)宣布自2025年2月14日起取消每家公司和个人注册250g以上无人机的数量上限,并允许商业无人机在指定区域内每周七天运行至400ft AMSL,此类许可审批时间由五个工作日缩短至三个工作日。

    推荐理由: 新加坡民航局一次性放宽无人机注册数量、运行高度与审批流程,并给出2025年2月14日的统一生效时间,可对照本地无人机管理规则。

  1. 新加坡民航局 CAAS 新闻62

    新加坡CAAS要求250g以上无人机自2025年12月1日起配备广播远程识别

    新加坡民航局(CAAS)宣布,自2025年12月1日起,所有重量超过250g的无人机(UA)须配备广播远程识别(B-RID),已获运营许可并使用FlyItSafe手机应用操作、或在室内及封闭环境运行的无人机除外。

    推荐理由: 新加坡对250g以上无人机提出广播远程识别强制要求,并给出免费模块申请窗口与豁免范围,可供无人机运行与监管方对照本地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