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筛选:监管政策 · #CAAS清除筛选

  1. 新加坡民航局 CAAS 新闻62

    新加坡民航局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对始发地旅客征收 SAF 征费,2027年1月1日起飞的航班适用

    新加坡民航局(CAAS)宣布,自2026年10月1日起售出的机票和服务开始征收可持续航空燃料(SAF)征费,适用于2027年1月1日起从新加坡出发的始发地旅客及通用与商务航空航班,征费须在票价明细中单独列项。

    推荐理由: 新加坡民航局明确了 SAF 征费的起征时间、征收对象与货运算力延后安排,涉及新加坡始发航班的航司可据此调整票价与结算流程。

  1. 新加坡民航局 CAAS 新闻42

    新加坡民航局 CAAS 发布新加坡出发航班充电宝安全新规

    新加坡民航局(CAAS)宣布自 2026 年 4 月 15 日 0001hrs(新加坡时间)起,从新加坡出发的航班每名旅客最多携带两个充电宝,超出部分须在登机前处置,且不得在机上为充电宝充电。该措施依据 ICAO 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发布的《危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细则》增补件,旨在降低锂电池过热或短路引发的机上火灾风险。CAAS 正与航空公司协调实施,并将在机场关键节点展示相关信息。

  1. 新加坡民航局 CAAS 新闻54

    新加坡民航局推迟 SAF 附加费实施

    新加坡民航局(CAAS)宣布推迟 SAF 附加费的实施,原因是中东持续冲突对航空公司和乘客造成影响。SAF 附加费改为适用于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售出、2027 年 1 月 1 日起出发的机票和服务,而此前于 2025 年 11 月宣布的安排是 2026 年 4 月 1 日起售出、2026 年 10 月 1 日起出发。

  1. 新加坡民航局 CAAS 新闻62

    新加坡 CAAS 与 NEA 设立航空气象项目并签署区域合作意向书

    新加坡民航局(CAAS)与国家环境局(NEA)联合设立航空气象项目,聚焦雷电、颠簸、对流天气、地面风和凝结尾迹五个优先领域,以提升对天气影响空管、航司和机场运行的预测与管理能力。

    推荐理由: CAAS 与 NEA 联合设立航空气象项目并签署区域合作意向书,呈现了气象与空管协同应对天气影响的一种组织方式。

  1. 新加坡民航局 CAAS 新闻62

    新加坡民航局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对离境航班征收 SAF 税

    新加坡民航局(CAAS)宣布,自2026年10月1日起对所有从新加坡出发的始发终到旅客、始发终到货运以及通用与商务航空航班征收可持续航空燃料(SAF)税,适用于2026年4月1日起售出的机票或服务。

    推荐理由: 新加坡民航局公布 SAF 征费的生效时间、四档地理分区与各类航班费率,相关航司与运营人可据此核对售票与货运合同中的费用列示要求。

  1. 新加坡民航局 CAAS 新闻62

    CAAS 成立新加坡可持续航空燃料公司 SAFCo 集中采购 SAF

    新加坡民航局(CAAS)成立新加坡可持续航空燃料公司(SAFCo),作为其全资拥有的非营利担保有限公司,为新加坡航空枢纽集中采购可持续航空燃料(SAF),并支撑新加坡国家 SAF 政策的实施。

    推荐理由: 新加坡以法定征收的 SAF Levy 支撑集中采购,为观察国家层面 SAF 需求聚合与成本分摊机制提供样本。

  1. 新加坡民航局 CAAS 新闻66

    新加坡民航局要求 250g 以上无人机自 2025 年 12 月 1 日起配备广播远程识别

    新加坡民航局(CAAS)宣布,自 2025 年 12 月 1 日起,所有重量超过 250g 的无人机(UA)必须配备广播远程识别(B-RID),但已获运营许可并使用 FlyItSafe 手机应用操作的无人机,以及在室内或封闭环境中运行的无人机可豁免。

    推荐理由: 新加坡民航局明确 B-RID 强制要求、豁免范围与罚则,无人机运营方可据此核对自身合规状态。

  1. 新加坡民航局 CAAS 新闻36

    新加坡与阿根廷、Türkiye 升级航空服务协定

    新加坡民航局(CAAS)与阿根廷、Türkiye 于2025年9月25日在蒙特利尔 ICAO 第42届大会期间签署升级版航空服务协定。新加坡与阿根廷将1997年签署的 ASA 升级为开放天空协定(OSA),取消两国指定航司在频率、运力、航路和机型上的限制;与Türkiye 的协定允许双方航司每周运营最多17班客运及4班全货运服务。

  1. 新加坡民航局 CAAS 新闻42

    FAA 与新加坡 CAAS 在 ICAO 第 42 届大会上签署升级版 BASA-IPA

    FAA 与新加坡 CAAS 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在 ICAO 第 42 届大会上签署升级版 BASA-IPA,简化双方部分飞机改装设计的认可流程。FAA 将承认 CAAS 对飞机小改装、所有飞机维修及物品设计小更改的批准。双方于 2007 年首次签署 BASA-IPA,此次升级经联合审查并包含 FAA 对新加坡航空企业的实地走访。

  1. 新加坡民航局 CAAS 新闻62

    新加坡交通部提交 CAAS 修法案,拟2026年起征收 SAF 征费

    2025年9月22日,新加坡交通部在国会一读提交《新加坡民航局(CAAS)(修正)法案》,拟修订2009年CAAS法案,为在新加坡实施可持续航空燃料(SAF)政策提供法律依据。

    推荐理由: 新加坡以立法形式确立 SAF 征费与基金机制,为关注航空脱碳政策与成本传导的读者提供制度样本。

  1. 新加坡民航局 CAAS 新闻62

    新加坡民航局发布 2025-27 年国家航空安全计划,列出 45 项行动

    2025 年 9 月 3 日,新加坡民航局(CAAS)发布新加坡国家航空安全计划(2025-27),围绕四大优先领域提出 45 项行动,以应对跑道运行安全风险、人力约束与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射频干扰等新兴风险,以及新技术融入航空生态的挑战。

    推荐理由: 新加坡民航局公布 2025-27 年国家航空安全计划,列出 45 项行动与四大优先方向,可供监管机构对照本地安全规划。

  1. 新加坡民航局 CAAS 新闻71

    新加坡民航局修订民航规章,实施 ICAO 新版障碍物限制面标准

    2025 年 8 月 5 日(新加坡时间),新加坡民航局(CAAS)修订民航规章,正式实施《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 14 中修订后的障碍物限制面(OLS)标准与建议措施(SARPs)。

    推荐理由: 新加坡以主席身份参与 ICAO 障碍物限制面标准修订并率先落地,可了解新标准如何按运行类型释放机场周边空域。

  1. 新加坡民航局 CAAS 新闻71

    亚太 24 个民航当局联合发布空中出租车与无人机监管参考材料

    2025 年 7 月 14 日,亚太地区民航当局在新加坡举行的第 2 届亚太 AAM 监管机构会议上发布《监管机构促进先进空中交通(AAM)运行监管参考材料》,由 24 个亚太国家和地区共同制定,用于支持空中出租车和无人机的商业运行。

    推荐理由: 亚太 24 个民航当局联合发布 AAM 监管参考材料,并计划提交 ICAO 供全球参考,可了解区域监管协同的路径。

  1. 新加坡民航局 CAAS 新闻44

    CAAS 就亚太先进空中交通参考材料征求行业反馈,以促进无人机与空中出租车运营

    新加坡民航局(CAAS)就 24 个亚太国家与行政当局联合制定的先进空中交通(AAM)参考材料征求行业反馈,意见征集期为 2025 年 4 月 2 日至 23 日,材料拟于 2025 年 7 月通过并发布。该材料涵盖 eVTOL 飞机的认证与接收、投入服务(EIS)法规、机构合作、经济政策、能力建设及社会接受度六个领域,以及 UAS 的 BVLOS 运行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两个方面。

  1. 新加坡民航局 CAAS 新闻62

    新加坡民航局放宽无人机注册与运行限制,2025年2月14日起生效

    新加坡民航局(CAAS)宣布自2025年2月14日起取消每家公司和个人注册250g以上无人机的数量上限,并允许商业无人机在指定区域内每周七天运行至400ft AMSL,此类许可审批时间由五个工作日缩短至三个工作日。

    推荐理由: 新加坡民航局一次性放宽无人机注册数量、运行高度与审批流程,并给出2025年2月14日的统一生效时间,可对照本地无人机管理规则。

  1. 新加坡民航局 CAAS 新闻62

    新加坡CAAS要求250g以上无人机自2025年12月1日起配备广播远程识别

    新加坡民航局(CAAS)宣布,自2025年12月1日起,所有重量超过250g的无人机(UA)须配备广播远程识别(B-RID),已获运营许可并使用FlyItSafe手机应用操作、或在室内及封闭环境运行的无人机除外。

    推荐理由: 新加坡对250g以上无人机提出广播远程识别强制要求,并给出免费模块申请窗口与豁免范围,可供无人机运行与监管方对照本地规则。